|
|
23日中午,德籍华人马女士手持无有效中国签证的美国护照要求办理入境边检手续被阻入境后,马女士提出其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至2008年8月21日的《上海市居住证》,认为可以代替中国签证来华入境。
无独有偶,6月25日,浦东边检站在办理飞往香港的某航班边检手续时,发现加拿大籍人所持护照内中国签证有效期至5月24日。当时,加拿大籍人提出其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至2008年3月16日的《上海市居住证》,认为其在《居住证》允许范围内居留应属合法。经民警解释相关规定后,最终认定当事人已在中国逾期居留31天的事实,作出了一定的行政处罚。
更多信息请返回首页 |
浦东边检机关提醒外籍来华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
(二)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
(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持有《居住证》的外国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和与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因此,外国籍来华人员可以此办理居留手续和出入境签证手续,而不能以此代替来华签证。(来源:新闻晨报)
更多信息请返回首页
|